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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8.7.2条第6款要求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5.3条规定,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宜在总开关下分支回路上测量,设计时该如何做?
答:在湖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中,监测点的设置至关重要。
通常监测点的设置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配电回路的自然漏流对测量的影响和自然漏流波动对测量的影响;二是电气火灾易发生的部位。
由于配电线路的分布电容与线路容量、线路长短、敷设方式与空气湿度等有关,考虑到自然泄露电流波动较大,为了减少误报,监测点的设置应符合条款中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8.7.2条第6款条文说明“为减少误报和误动作,设计中要根据线路容量、线路长短、敷设方式、空气湿度等因素,确定在电源进线处或配电干线的分支处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报警装置”。
附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
8.7.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2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套内的电气管线应采用穿管暗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m㎡;
3 套内的空调电源插座、一般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插座应设置独立回路,卫生间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4 除壁挂式分体空调电源插座外,电源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 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
【条文说明】6 为了避免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住宅建筑要采取可靠的措施。由于防火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宜大于500mA,为减少误报和误动作,设计中要根据线路容量、线路长短、敷设方式、空气湿度等因素,确定在电源进线处或配电干线的分支处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报警装置。当住宅建筑物面积较小,剩余电流检测点较少时,可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独立型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当有集中监测要求时,可将报警信号连至小区消防控制室。当剩余电流检测点较多时,也可采用湖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附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13.5.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和电弧故障探测器的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电流300A及以下时,宜在变电所低压配电室或总配电室集中测量;300A以上时,宜在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下端口测量。当配电回路为封闭母线槽或预制分支电缆时,宜在分支线路总开关下端口测量。
2 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宜在总开关下分支回路上测量。
3 文物保护单位、砖木或木结构重点古建筑的电源进线宜在总开关的下端口测量。
【条文说明】在湖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中,监测点的设置至关重要。
如设计得不合理,误报率将很高。通常监测点的设置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配电回路的自然漏流对测量的影响和自然漏流波动对测量的影响;二是电气火灾易发生的部位。
由于配电线路的分布电容与线路容量、线路长短、敷设方式与空气湿度等有关,考虑到自然漏流波动较大,为了减少误报,监测点的设置应符合条款中的规定。
配电线路的温度监测点应与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的监测点设置在相同部位。电缆与保护电器接驳处应设温度监测,温度监测采用直接接触方式,覆盖LA、LB、LC、N四线。